取消
清空記錄
歷史記錄
清空記錄
歷史記錄
包括:區分全宗、全宗內檔案分類、、案卷封面編目、案卷目錄編制。
具體內容:
(1)會計憑證類:反映資金牧付業務的原始憑證、記賬憑證、匯總憑證及其他出納憑證。
(2)財務報告類:包括月度、季度、年度的出納報告、附注及文字說明,銀行存款對賬單應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,其他出納報告。
(3)會計賬簿類:現金日記賬、銀行存款日記賬、其他貨幣資金明細賬、輔助賬簿及其他備查薄 [1] 。
(4)其他類:作為收付依據的合同、協議及其他文件;按規定應單獨存放保管的重要票證單據,如作廢的支票、作廢的發票存根聯與發票、作廢的收據存根聯與收據;出納盤點表和出納考核報告等。
(5)檔案管理類:出納檔案移交清冊、出納檔案保管清冊以及出納檔案銷毀清冊。出納人員對檔案進行整理時,一般包括分類、裝訂和成冊三個步驟。